站内检索: |
? | 引资引智 |
华侨、外籍华人专家来华定居工作相关政策 | |||||||||
| |||||||||
中国对华侨、外籍华人专家回国定居工作的政策有: 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来华定居工作专家工作安排及待遇等问题的规定》; 1995年人事部、国家教委、外交部《关于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人事部《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 2007年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1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 2012年中组部、人社部、公安部、外交部、外专局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